8月2日 : 取消公開遠足活動

🈲️止2人以上聚集。
任何人參加受禁聚集,組織受禁聚集,或擁有,控制或經營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,最高可罰款$25,000元及監禁六個月。參加聚集的人,會被定額罰款$2,000元,已解除該罪行法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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